只要順服處處為家。(尼11:24-3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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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18111
    吳祝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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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經文記載住鄉村的百姓名單,無論住耶城、住鄉村全都記錄了,可見他們的住處全都是由領袖安排,36節更記載原先被擄回歸的利未人全部住在猶大支派的地業之內,他們也按調動,改為部分人住到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之內。

    天父,自選安穩居所是人所渴望的,尤其香港人更明白。以色列人順從領袖的分配,甚至安排後又調動仍然順服,這種順服是我們必須要學習的,求祢教導我們順從祢的指引,深信「
   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,因他在我右邊,我便不致搖動。因此,我的心歡喜,我的靈快樂;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。」詩篇 16:9
    祢是我的永恆居所,感謝祢。
    奉主耶穌基督名禱告,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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