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-39節記奉獻的定例,包括奉獻的項目數量和用途等。神的事難道真要人奉獻才能運作嗎?祂豈不是萬有之神麼?聖經説得很清楚:
我朝見耶和華,在至高神面前跪拜,當獻上甚麼呢?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?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,或是萬萬的油河嗎?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?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?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
彌迦書 6:6-8
31節以色列人立願守禧年土地休耕和對弟兄借貸豁免,全是憐憫窮人的做法。聖殿各項奉獻也包括神殿營運和供養神職人員等等。聖殿是神人會遇之所,各項獻祭奉獻代表人神交會,人在神的事上有參與的分。而不是神需要我們給祂甚麼。整段經文表達的是神對人的教導和期望,就在種種奉獻體現出來。行公義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。
天父感謝祢再次提醒我,人能奉獻不是你需要我們為祢作甚麼,而是祢給我們有份於祢的事,讓我們與祢同工同行,為祢服侍,明白奉獻予祢是人的福。感謝祢要我們,讓我們於祢有份。
願我們的弟兄姊妹也樂意奉獻自己,行公義、好憐憫,謙卑與祢同行。
奉主耶穌基督名求,阿們。